全体师生:
为了保证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确保校园生活秩序的安全稳定,避免对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特对春节期间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做如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以及学校、幼儿园等机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二、农历大年三十晚上,学校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在家属区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按照政府及学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而对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寒假及春节期间,教职工、家属要加强办公场所及家庭安全用电、用气,外出前检查电器电源、天然气阀门,做到人走断电、断气,不留隐患,确保安全。
上述规定要求,望大家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守执行。
温 馨 提 示
出门前检查房间门窗是否锁闭,锁孔是否有撬动或其他异样。对陌生人员,要查明其确切身份,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希望大家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保卫处 后勤产业集团 社区居委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