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暑假将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入易发期,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党委保卫部结合本校实际,就暑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事项提示如下:
一、高度关注高发诈骗类型
(一)刷单返利类。不法分子以“零门槛、高回报”为诱饵,通过前期小额返利建立信任,后以“连续任务”“账户冻结”为由,诱导受害人持续投入资金,最终无法提现。
(二)虚假招聘与实习类。利用学生暑期求职需求,发布“高薪兼职”“内推实习”等虚假信息,以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收款后失联;或诱导办理“培训贷”,造成债务风险。
(三)网络游戏交易类。在游戏平台、社交群组中发布“高价收购账号”“低价出售装备”“免费领取皮肤”等信息,引导脱离官方交易平台,通过钓鱼链接或虚假支付页面实施诈骗。
(四)冒充类诈骗。包括冒充电商物流客服以“退款理赔”“取消会员”为由,或盗用社交账号冒充亲友、老师以“突发急事”为由,要求转账汇款;部分案件还诱导受害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窃取银行账户信息。
(五)虚假购物与服务类。在二手交易平台或社交渠道发布演唱会门票、电子产品等虚假售卖信息,要求私下转账,收款后失联或以“卡单”“系统故障”为由重复索款。
(六)涉“两卡”及账号租借类。以“租号赚钱”为名,诱导学生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或QQ账号。此类行为不仅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更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出租出借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一)拒绝任何形式的垫资要求。凡要求先行支付资金或完成刷单、点赞等任务后方可获利的,均属诈骗行为。
(二)坚持官方平台交易。网络购物、票务、游戏交易等,务必通过具备合法资质的官方渠道完成,严禁绕开平台进行私下转账。
(三)严格核实身份信息。接到自称客服、熟人、老师等要求转账的电话或信息,须通过原有联系方式或当面方式进行二次确认,切勿仅凭对方指令操作。
(四)谨慎对待陌生链接与二维码。不点击来源不明的网页链接,不扫描非正规渠道提供的二维码,不下载非应用商店上架的应用程序。
(五)禁止开启屏幕共享。切勿应陌生人要求开启手机或电脑的屏幕共享功能,防止个人隐私及账户信息外泄。
(六)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网络社交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他人。
全体师生应主动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启用预警功能,增强技术防护能力。
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